养猪人看过来 6月屠宰行业面临巨变 猪价反弹或再添动力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8日 阅读次数:780
农业部:6月1日起将严查生猪屠宰企业!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今年4月农业部发布了《生猪屠宰场飞行检查办法》,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什么是生猪屠宰厂(场)飞行检查办法?即针对生猪屠宰厂(场)组织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特定监督检查。文件明确,生猪屠宰厂(场)对飞行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若阻碍检查组依法执行公务,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可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在飞行检查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以及依法收集的相关资料、实物等,可以作为行政处罚中认定事实的依据。
飞行检查结果的处理:
1、飞行检查发现生猪屠宰厂(场)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生猪屠宰厂(场)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监督召回产品,以及暂停生产、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
2、飞行检查发现生猪屠宰厂(场)存在违法行为的,将立案查处或者责成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查处。
3、飞行检查发现生猪屠宰厂(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拟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处罚
6月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明确要规范生猪屠宰活动,完善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制度。规范生猪屠宰活动。规范委托屠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接受委托屠宰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屠宰协议。规范屠宰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完善监督管理。要建立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并要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最大的看点是,要加大处罚力度。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要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将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未建立或者实施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等情况将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被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生产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生产活动。
我们也知道,现阶段生猪产业链利润分配不合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养殖端尤其是养殖户往往获利最低,而承受的风险却是最大的,2016年猪价虽然大涨,但好日子很难持续。今年以来,猪价持续下跌,并在5月底跌破6.5元/斤,年内累计下跌近30%,与去年同期的10.5元/斤的高位更不可同日而语,养殖户也要重新面临亏损、过苦日子的局面。
猪价如此大跌,屠宰场压价被认为是主要的原因之一,进入6月,官方两大重磅文件明确要严查屠宰场,规范生猪屠宰活动,对于生猪市场而言,对于广大养殖户而言,或许是个明显的利好。6月以来,猪价触底反弹的趋势正在形成,目前,猪价已经再度收复6.5元/斤关口,也希望行情能够继续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