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对9省区进行“水十条”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阅读次数:741
2017年9月开始,环境保护部将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赴辽宁、江西、湖南等9个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工作。养殖业一定要做好污水处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环保部将对“水十条”进展相对滞后地区开展专项督导
据环保部网站消息,为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工作要求,推动各地按期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拟于2017年9月开始,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赴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等9个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工作。
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敏感区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沿海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等“水十条”明确的2017年重点任务实施情况,以及协调调度、台账管理、信息报送和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本次专项督导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照工作程序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督政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水十条”对畜禽养殖业的影响
第一,养殖区域越来越受限制。“水十条”明确“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实质上,现在的畜禽养殖除“禁养区”外,还有“限养区”等功能分区,对畜禽养殖都给予了一定的限制。而当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很多规模化养殖场出于排污、成本等方面的考虑,都建立在干流、支流等排水条件相对较好的“禁养区”。
第二,养殖管理要求越来越严。畜禽养殖的功能分区明确之后,无论是规模化养殖还是散养,都要对畜禽粪便污水等进行处理利用。不具备污染防治条件的养殖主体势必会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甚至影响自身的生产。
第三,养殖成本越来越高。“水十条”后的畜禽养殖成本,已经不仅仅是生产环节的成本了,随着排污和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总成本也会相应增加。
第四,畜禽产品的价格形成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畜禽产品价格形成主要由生产和流通成本构成。而今后,生产成本还将包括排污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流通方面也会因受到电商物流等新型流通方式的融入而影响定价机制。同时,笔者认为,生态补偿政策、投资补贴等力度应该会进一步加大,这些宏观政策对畜禽产品的价格也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水十条”的要求及指标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2017年上半年“水十条”进展情况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根据2017年上半年各省(区、市)报送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来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取得积极进展但不平衡,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进展滞后,按期保质完成2017年重点任务的形势严峻。
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地表水343个不达标的控制单元中,325个编制实施了达标方案,占94.8%,涉及重点工程7937个,投资6674亿元;18个控制单元尚未完成方案编制公开,主要分布在广东、河北、陕西、四川、甘肃。全国完成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项目2203个,水生态保护项目639个,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85个,河口海湾污染防治项目43个。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100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工程的有927个,占44.1%;河北、山西、辽宁、安徽4省的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开工整治比例超过30%。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681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工程的有348个,占51.1%;济南、青岛2个城市有3个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尚未开工。
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氮肥六个行业已完成清洁化改造企业1762家,完成率达84.6%,广东、安徽、四川、山东、湖南、辽宁等6个省未完成企业相对较多。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1968家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46家已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完成率分别达到80.6%、71.5%,云南、甘肃、新疆、青海等4个省(区)完成率低于50%。全国累计完成7.5万个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湖南、广西、上海、西藏、江苏、内蒙古、浙江、天津等省(区、市)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相对滞后。
在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方面,全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809个,其中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内173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污水管网17万公里,新建再生水处理能力300万吨/日。天津、江西、内蒙古、广西、新疆、湖北、广东等省(区、市)工作相对滞后。
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方面,全国累计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4.9万个,面积63.6万平方公里,累计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21.3万个,山西、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西藏、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4个省(区)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且关闭搬迁工作进展缓慢。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为2.8万个建制村,已开工建设2万个(建成8509个),青海、吉林、天津、广西等4个省(区)工作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