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诺迪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经营范围为粉剂、散剂等兽药生产 ,王某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某某供述,2011年因公司利润低,他开始进一些其他品牌的原料药,掺杂自己的配方把成分改变,后贴上原品牌的商标按照原品牌的市场价往外销售,以此来提高利润。
经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鉴定,诺迪公司生产的强效痢菌净等79种兽药均为假兽药,该公司生产的硫酸安普霉素为不合格兽药。迪诺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兽药总计价值150万余元。后诺迪公司、王某某以及公司其他7名相关负责人被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诺迪公司和王某某等8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诺迪公司罚金100万元,王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6万元,其他7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被告人上诉后,日前,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