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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过检疫关,浙江生猪变成“安徽出品”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1日 阅读次数:1141
通过中间人或相互转卖,从安徽买来空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浙江收购生猪后,自行填写生猪检验检疫情况,致使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顺利流入江苏市场。
 
  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管守柱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至此,这宗涉及1家食品厂、18名屠宰户、1200余张空白检疫合格证明、6万余头生猪和9000余万元资金的特大案件,终于接近尾声。
 
  一条线索揭开重大案情
 
  2013年9月4日,江苏省公安厅接到了该省商务厅转交的一条线索,称无锡某食品公司的多名屠宰户在生猪检验检疫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大量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流入市场。无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于2013年10月7日对此线索立案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无锡某食品公司蔡士坤、曹波、荣先发等生猪屠宰户在浙江省嘉兴市收购生猪时,使用安徽省六安市、宿州市等多地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自行填写生猪检验检疫情况。而这些空白证明均系这些生猪屠宰户通过许涛等6名中间人向安徽省六安市、宿州市等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人员购买的。
 
  案情基本查清后,2013年10月31日,警方展开抓捕行动。至同年11月29日,涉及相关生猪买卖的屠宰户、买卖证件的中间人一一落网。
 
  经调查证实,无锡某食品公司的18名屠宰户均通过中间人或相互转卖,从安徽买来1200余张空白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自行填写后,用于从浙江嘉兴等地购买未经产地检疫的生猪6万余头。这些生猪在无锡某食品公司屠宰后,均被零散出售到无锡市场。
 
  喜忧参半的异地收购
 
  43岁的安徽人荣先发曾自己养猪15年,后转行做生猪屠宰生意。荣先发称,本来无锡大部分屠宰户一直选用的是本地生猪,但是随着无锡老房拆迁,近几年无锡本地猪产量减少。目前,大部分屠宰户的生猪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个是自己出去收购,另一个则是客户购买后到屠宰户处代为屠宰。为了多赚钱,大部分屠宰户都是雇车到外地去收购生猪。
 
  据荣先发交代,他所在的无锡某食品公司里,九成以上的屠宰户都是外出收购生猪,即通过中间人,也就是俗称的“猪中介”,帮助联系养猪户,再与养猪户协商好收购的价格和数量。买卖谈成后,屠宰户按照每头猪5元钱的价格,向“猪中介”支付介绍费。
 
  收购过程中,荣先发等屠宰户们逐渐摸索出一个规律:浙江嘉兴等地的生猪品种好,出肉率高,而且离无锡近,相比去山东、安徽等地收购生猪花费的路费少、运输时间短、生猪不易死亡。因此,去浙江收购生猪,成为大部分屠宰户的首选。但这中间有一个问题,就是无锡屠宰户在浙江很难拿到生猪产地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一方面是因为地域管辖问题;另一方面,按照浙江的规定,养猪户在猪出售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检,每头猪必须缴纳30元钱排污费。若养猪户不报检,那么每头猪就可以省下这一笔费用。因此,浙江嘉兴等地的养猪户在出售生猪前便与屠宰户们声明:不报检,生猪价格每斤可以便宜几分钱。
 
  “出生证明”有多重要?
 
  对于屠宰户而言,生猪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有多重要?据到案的屠宰户供述,这个相当于“出生证明”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注明了购买生猪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购买生猪的数量、购买地点、到达地点和用途,承运人姓名、联系电话、运载方式和运载车牌号码,有效日期,以及当地官方兽医的签字盖章等一系列重要信息。浙江的养殖户如果不报检,就拿不到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而根据有关规定,从外地收购的生猪在进入无锡某食品公司进行屠宰前,屠宰户必须先向公司工作人员和无锡市锡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驻场兽医出示该证明,由兽医进行核对并进行“瘦肉精”检验,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生猪运进屠宰场进行屠宰。这期间,还将进行4道检验检疫程序,全部合格才允许对外销售。
 
  一方面是质价皆优的浙江生猪,一方面是公司严格的检疫程序,屠宰户们相互间也多有抱怨,但苦于无法拿到检疫合格证明,都不敢轻易去浙江收购。直到有一天,这个难题被屠宰户谢承樊“解决”了。
 
  浙江生猪变成“安徽出品”
 
  谢承樊在南京做生猪屠宰生意,经常去安徽等地收购生猪,与荣先发等人都认识。2012年11月,谢承樊在浙江嘉兴收购生猪时,因临近下班时间且养猪户不愿缴纳30元排污费,当地动物卫生检验检疫部门不予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谢承樊被迫将收购的生猪退回。同年12月初,谢承樊找到安徽灵璧的“猪中介”许涛,希望能够弄一些空白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许涛同意,并开价每张100元。
 
  拿到来自安徽灵璧的空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后,谢承樊放心地到浙江嘉兴等地收购生猪,其间遇到正为合格证明苦恼的荣先发,便提出可以帮他介绍出路。于是,2012年12月底至2013年8月,荣先发以每张12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买进了335张空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买来的证明,荣先发除了自用外,还将其中的197张转卖给了本公司的其他屠宰户。同在无锡某食品公司做屠宰生意的曹波等10余人,也各自与在安徽收购生猪时认识的中间人或者检疫工作人员联系,购买空白检疫合格证明,用于在浙江收购生猪。如此一来,本无“出生证明”的浙江嘉兴一带的生猪,通过屠宰户们自行填写检疫情况后摇身一变,成了“安徽出品”,顺利通过了无锡某食品公司工作人员和驻公司兽医的检查,最终进入了屠宰、销售等环节。
 
  检察建议堵塞监管漏洞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为防止问题猪流入市场,国家对生猪在收购环节强制检疫。而按照正常程序,生猪从收购到走上百姓餐桌,要经过6道检疫程序,荣先发等屠宰户明知操作流程,却逃避产地检疫,致使生猪检疫程序缺失了一道重要关卡,使可能存在问题的猪肉流入了市场。
 
  在及时查处造假屠宰户的同时,该院根据屠宰户们从安徽购买空白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检察机关移送了相关涉案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目前,安徽检察机关已对相关人员立案侦查。
 
  据了解,针对无锡某食品公司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锡山区检察院及时发出改进查验制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以堵塞监管漏洞。同时,该院对某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钱年华违反相关规定,在生猪检验检疫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及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经锡山区法院陆续开庭审理,荣先发等18名屠宰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系列案件相继宣判。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荣先发等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其中,购买空白检疫合格证明数额较多的荣先发、陈毕文、谢承樊、葛光明等8人分别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余人员也分别被处以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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