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破获2起非法经营案 非法屠宰贩卖生猪6400余头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阅读次数:1100
为了维护生猪定点屠宰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8月中下旬,衡阳县公安局曲兰派出所、治安大队分别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屠宰生猪经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刑事拘留6人,查扣生猪9头和已被宰杀的生猪5头,收缴帐本壹个。
2015年8月14日凌晨3时许,衡阳县政府组织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畜牧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西渡镇英陂镇老卫生院内、英陂村桐子坪组捣毁了2个非法屠宰生猪黑窝点,查扣生猪9头和已被宰杀的生猪5头。县商务局按照规定将上述2起案件分别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经县公安局曲兰派出所查实:犯罪嫌疑人欧某顺、钟某军(2人均为西渡镇人)合伙在西渡镇英陂村老卫生院内私设生猪屠宰场,从2008年起至案发时止,从英陂周边的养猪场和农户手中购买生猪非法屠宰,猪肉未经动物防疫站检验直接进行销售。共屠宰生猪达6300余头,涉案金额达1000万余元,非法营利100余万。
经治安大队查实:2014年12月22日,犯罪嫌疑人席某达、肖某清、欧某、颜某生、钟某平五人(均为西渡镇人)未经许可,合伙在西渡镇英陂村桐子坪组肖某清家的老宅里设立生猪屠宰点非法宰杀生猪,并将猪肉运到英陂农贸市场销售,将猪头、猪肠销售给在西渡镇城西农贸市场做猪头、猪肠加工生意的黄某福。2015年7月24日,在县商务局下达了停止违法活动通知书之后,钟某平便退出了该屠宰点,席某达、肖某清、欧某、颜某生四人仍然继续在该屠宰点宰杀生猪。至案发时止,席某达、肖某清、欧某、颜某生、钟某平五人未经许可在该屠宰点非法宰杀生猪至少在100头以上,累计销售金额至少在10万元以上。
目前,犯罪嫌疑人欧某顺、钟某军、席某达、肖某清、欧某、颜某生因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